关于怀化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央厨房"技术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怀化市广播电视台: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怀化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央厨房"技术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我市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做强做实党的宣传思想工作阵地,同意你单位实施怀化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央厨房"技术平台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606-431200-04-02-915932。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统一运营平台;2.融媒体采编业务;3.融媒资源汇聚管理;4.智能媒资系统;5.AI智能;6.媒体大数据平台;7.机房智慧运维系统;8.大屏指挥系统。
三、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为669.3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单位自筹。
四、相关文件依据:中宣部、财政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地市级媒体加快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宣发〔2022〕1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超高清晰度电视信号实时串行数字接口第1部分:多链路 10Gbit/s 光接口(10 比特字容器)》(GY/T 347.1—2021),怀化市财政局关于怀化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央厨房"技术平台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审核意见,怀化市广播电视台请示报告单及该项目专家评审意见等。
五、该项目建设工期为8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1个月内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六、项目建设及运行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严禁数据违规出境和超范围使用。
七、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九、请严格执行《新太阳集团娱乐app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怀政办发〔2019〕20号)和《新太阳集团娱乐app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怀政办发〔2024〕2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你单位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怀化市数据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