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户存款不翼而飞致投诉案

发布时间:2014-11-04 17:08信息来源:太阳集团娱乐场登陆网站门户网站

客户*小姐的父亲于2012425日在*银行*支行存入2万元人民币,从未支取过,存折一至存放在家里。*小姐的父亲在20141023日取款时,被告知2万元钱没了,其父要求打印流水清单,工作人员说打印不了,*小姐遂帮助其父亲致电12363投诉。

处理情况

我中心非常重视此次投诉事件,在确认受理后,电话联系*银行怀化分行,要求其马上进行调查,并反馈情况。经过调查,1028日,*银行怀化分行将情况报告给我中心:

*小姐父亲的账户由于自2012425日之后,一直未有账目往来,故在*银行系统升级时,将该账户自动归并到合并户里,按照*银行系统设置,各前台网点柜员打印不出合并户里账户的流水明细,只有通过分行运营中心才能打印。*银行接到我中心转办的投诉后,立即通过分行运营中心打印明细,并查明:*小姐的父亲2013年曾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认定,*小姐的父亲要对当时该交通事故负全责,并要赔偿受害人2万元。由于*小姐父亲接到法院判决后,迟迟不执行,拖延对受害人的赔付。法院于2014529日通过正当的强制执行手续将2万元现金强制划走,用于支付该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赔款。

我中心遂将调查结果告知*小姐,*小姐及其父亲对调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法律分析

1、《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为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3、《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银行*支行按照法律规定,协助法院执行了对*小姐父亲个人储蓄存款的强制执行,合理合法,在接到投诉后,认真了解情况,向投诉人解释说明,得到*小姐及其父亲的理解。

案例启示

1、基层金融机构要立足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力争能在较短时间内解决消费者疑问;前台一线员工对于自身权限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将矛盾解决在最初阶段。

2、在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时,要全面了解情况,做到实事求是,不推诿,不敷衍,对金融消费者应具有高度负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