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出台 将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发布时间:2023-08-08 15:43信息来源:怀化日报

鼓励外卖服务采用可以清洗消毒、重复使用的餐具,并提供回收服务;餐饮住宿服务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8月7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怀化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出台,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属地管理、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的原则,对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该办法指出,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不得混合投放和随意丢弃、抛撒、倾倒、焚烧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混合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小区管理规约应当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条款,促使业主对生活垃圾进行正确分类和投放。

源头减量:餐饮住宿服务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

根据该办法,各县区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现有住宅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等没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或者既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照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计规范进行配置或者改造。

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通过采取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鼓励、督促单位和个人践行绿色低碳健康生产、生活和休闲娱乐方式,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

采购合规服务应当按照规定,优先采购综合利用产品和可重复使用产品,严格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鼓励其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电子商务、邮政、快递等行业应当优先使用可循环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鼓励在外卖服务、餐饮配送过程中采用可以清洗消毒、重复使用的餐具,并提供回收服务。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餐饮服务场所应当设有节俭消费标识,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并根据消费者需要提供打包服务。宾馆、酒店等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消费者要求提供的,可以实行付费消费。

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限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

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

该办法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按照规定进行投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可回收物在投放前应当保持清洁干燥,可以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也可以自行交售至回收服务点或者回收经营者。

——家庭厨余垃圾应当去除纸巾、一次性餐具、包装材料等杂物并沥干水分后再投放。

——宾馆、酒店、餐饮、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以及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产生的餐厨垃圾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单独存放,并交由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理。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产生的厨余垃圾应当单独投放。

——有害垃圾应当保持完整未破碎状态进行投放,已破碎的必须包裹严实、做好明显标志提示后再投放。

——大件垃圾应当投放至规定的专门投放点,或者交售至回收服务点,或者预约其上门收集。

不得在人行道、绿地、广场、休闲区等公共区域堆放、分拣生活垃圾

该办法指出,管理责任人应当公布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容器设置地点和大件垃圾投放地点,以及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回收处理服务者的地址、联系方式。

建筑垃圾(含装饰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市政污泥、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动物尸骸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不得投入本办法规定的生活垃圾投放容器。

生活垃圾根据不同属性、处理方式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运输。收集、运输车辆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或者滴漏污水、散发恶臭气体;不得在人行道、绿地、广场、休闲区等公共区域堆放、分拣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单位应当按照分类标准接收生活垃圾,禁止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喂养畜禽和作为水产养殖饲料,严厉打击私下买卖、非法收集运输和偷盗厨余垃圾等行为。

鼓励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艺创新、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实施,相关部门应当支持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在相关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对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通过发电、供热等方式进行利用。

(怀化日报全媒体记者 谌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