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阳集团娱乐app

首页 > 审计会计服务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洪市监处罚〔2026〕38号

发布时间:2026-06-16 09:02 信息来源:新太阳集团娱乐app

当事人:湖南金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洪江市分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81******XQ

食品经营许可证:JY34312810311530

住所: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

法定代表人:易*才

2026年5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湖南金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洪江市分公司承包经营的洪江市某中学食堂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食堂经营使用的食品(印度椒和香叶)部分外观呈霉变状态。当事人湖南金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洪江市分公司经营霉变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本局于2026年5月22日决定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湖南金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洪江市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81******XQ , 食品经营许可证:JY34312810311530。经营项目: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食品经营管理(餐饮服务管理),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住所: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中学校内服务大楼。当事人从湖南农奔康农产品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井坪村佳惠蔬菜批发市场原水果区G5(13)栋附1、01、02门面)采购品名为"印度椒"7.5KG,"香叶"1.5KG,散装,用于制作红烧肉、炒鸭子、红烧牛腩等菜品。因存储不当食品原料出现霉变(对法定代表人易*才做的询问笔录20260522中每天炒鸭子会用到印度椒和香叶。最近一次用到时间2026年5月21日)。执法人员检查时,经现场称重印度椒剩余3.2KG,香叶剩余0.2KG。上述食品印度椒采购价30元/KG,香叶24元/KG,上述食品原料货值印度椒96元,香叶4.8元,合计100.8元整。因涉案食品仅作为午餐原材料与其他菜品原料混合使用,未单独收费,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证明了当事人经营者的身份;

(2)当事人提供的《湖南农奔康农产品有限公司验收单》复印件2份、《2025-09-01至2026-06-01入库清单表》复印件1张,洪江市**中学第15周02食谱(20260511)(无持续时间段)、第16周02食谱(20260518-0524)复印件共4张,湖南农奔康农产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证明了当事人经营使用涉案食品的基本情况以及供货商资质;

(3)现场检查笔录1份及照片6张,证明了当事人涉嫌经营霉变食品的违法事实;

(4)《新太阳集团娱乐app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洪市监强制〔2026〕46号)和《财物清单》(46号)各一份,证明了涉案食品的数量;

(5)对法定代表人易*才的询问笔录2份,证明了当事人经营霉变食品的违法事实;

(6)对厨师王*春的询问笔录,证明了当事人经营涉案食品的事实;

(7)当事人提供的《洪江市**中学学校食堂托管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承包经营洪江市**中学食堂的事实;

在案件调查取证中,上述证据均经查证属实,并经当事人发表意见予以确认,未提出异议,所取得的各项证据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与案件有直接的关联性,符合证据的各类要件,作为定案证据。

2026年6月9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新太阳集团娱乐app行政处罚告知书》【洪市监罚告〔2026〕38号】。当事人收到《新太阳集团娱乐app行政处罚告知书》【洪市监罚告〔2026〕38号】后,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视为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本局认为,当事人湖南金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洪江市分公司经营使用霉变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属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本案中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涉案货值金额仅100.8元,不足3000元,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一章第一节第十三点"【裁量基准】1.从轻情形:货值金额不足3000元;或者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但不足1.5万元;或者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1个月;或者造成危害后果较小;或者具有《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从轻处罚情形。"的规定,当事人具有从轻处罚情形。

当事人违法行为涉及学生,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一章第一节第十三点"【裁量基准】3.从重情形:货值金额7000元以上但不足1万元;或者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或者违法行为持续时间3个月以上;或者涉及特殊食品;或者涉及特定人群(包括病人、老人、学生等);或者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危害后果;或者具有《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从重处罚情形。"的规定,当事人具有从重处罚情形。

截至案件调查终结时,本局暂未收到关于食用食品原料制作的菜品后身体不适的投诉举报,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当事人既有从轻处罚情形,又有从重处罚情形,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违法行为人既有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又有从重行政处罚情形的,应当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量作出裁量决定。"之规定,经综合考虑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一章第一节第十三点"1、从轻情形:裁量幅度:裁量幅度: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但少于6.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但少于13倍罚款。"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湖南金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洪江市分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霉变的印度椒3.2KG,香叶0.2KG;

2、罚款55000元。

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新太阳集团娱乐app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新太阳集团娱乐app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365体育电游